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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墩头镇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编辑:墩政 发布日期:2011-01-19
墩政〔2011〕19号
2011年墩头镇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各村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提出的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的战略任务,根据《县政府关于2011年海安县造林绿化工作意见》(海政发[2010]145号)要求,确保顺利完成2011年绿化造林工作任务。现就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村森林覆盖率为主线,狠抓重点林业绿化工程建设,加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的能力,保护生物的多样性,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努力增加城乡绿地和森林资源总量,全力打造绿色新墩头,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镇成片造林650亩,其中:骨干河道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150亩,新栽桑300亩,四旁植树4万株,桑园套栽银杏2000亩。新建设三个绿化示范村。努力建成农田林网控制率稳定在90%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三、重点工作
1、村庄绿色建设。
我镇属于里下河地区,河道遍布,部分村绿化覆盖率较低,绿化潜力大。今年新建绿化示范村3个,要求平均户有乔木树至少达15株,同时做到乔、灌、草相结合,绿化布局合理。
2、生态防护林建设。
结合河道清淤、圩堤退圩加固配套绿化造林工程,各村要加大圩堤芦竹清理力度,围绕本村实际,挖掘潜力,对新退圩的圩堤和能绿化而未绿化的圩堤及河道河坡都要保证造林绿化到位。生态防护林建设标准为:种苗规格米径3cm以上,行距小于4m,每亩不少于34株。
3、绿色通道建设。
全镇新建成的农村四级公路10公里,一事一议农村公路8公里及各村主要机耕沙石路两边按照道路建设和农田林网化要求,每边栽植一行高杆女贞,做到路成绿化成。
4、桑园套种银杏。
2011年我镇桑园套种银杏以东湖、长垎、双新三个绿化示范村为主,面积2000亩。桑园套栽银杏标准:株行距6×8米,每亩不少于14株。
5、集镇城镇绿化。
集镇绿化覆盖率的标准为40%,围绕这一目标,集镇建设要以总体规划为引领,随着城镇面积的不断扩大,绿化配套工程标准要不断提高。新建的海白延伸、204国道连接线及即将建设的纬七路绿化带每边不少于15米。沿路新建设的单位要按照绿化覆盖率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6、工业集中区绿化配套工程建设。
以化纤特色产业创业园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业集中区的绿化配套工程,确保区内所有道路必须高标准实施到位。进区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保证绿化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验收,绿化覆盖率必须达到40%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镇成立造林绿化工作领导组,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绿化达标工程。下设造林绿化工作办公室,具体协调造林绿化工作。
2、工程造林,规范运作。
各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绿化小班,由镇统一组织公开招投标,实行工程造林。各村做好协调工作,确保绿化公司无障碍施工。
3、创新机制,加强管护。
各村对今年新造成片林每小班必须落实一名管护责任人,签订好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保证树木保存率达95%以上。管护费用每亩每年安排10元管护补助,保存率在95%以下的按每少一棵树赔偿50元用于树木补植,确保栽一片,绿一片,成一片。加大造林绿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加强林业执法,对随意侵占林地、乱砍乱伐、毁坏林木、非法运输木材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保护来之不易的林业资源。
4、明确目标,严格考核。
政府对各村绿化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主要考核各村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每村完成成片造林任务基本数不得少于25亩,在2011年农村百分考核制中拿出5分对绿化造林考核林木成活、保存情况以及管护责任制落实情况。成片造林考核分3分,完成镇下达造林任务得3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的比例得分,超额完成的每增加10亩加记0.4分,加分不超过2分。管护责任落实到位考核分2分,年终对本年度造林绿化树木保存率进行验收检查,按保存率达95%以上的记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少记0.4分。
五、时间部署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1月6—20日)
各村开展造林绿化潜力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由镇村认真编制绿化规划,共同确定绿化地段,制定绿化造林工作意见,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全镇绿化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阶段(2011年1月20日-1月31日)
以镇统一组织对成片造林及桑园套栽银杏进行工程招投标,镇村与绿化公司签订造林绿化合同。
第三阶段:造林绿化实施阶段(2011年2月15日—3月12日)
2月份为本镇绿化造林突击月,绿化公司必须按时进场施工,按落实好的地段,按期完成造林绿化工程。各村必须处理协调好各方面的矛盾和关系,确保绿化公司无障碍施工。
第四阶段:镇自查阶段(2011年3月份)
3月份对镇绿化造林进行全面检查,对每个连片5亩以上的造林地块进行小班登记、上图、编号,凡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说明原因,限期完成。
第五阶段:落实管护阶段(2011年4月份)
绿化造林工程验收后,要求各村按每一造林地段小班落实一名管护人员,签订好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保证树木保存率95%以上。
第六阶段:上级验收阶段(2011年6-7月份)
在自查基础上统计汇总上报,迎接县组织的验收。
二O一一年元月十八日
主题词:绿化 工作 意见
抄 送:存档。
墩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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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头镇绿化造林各村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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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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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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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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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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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园套栽银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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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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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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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庄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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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
|
65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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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北
|
25
|
|
|
西湖
|
45
|
|
|
新海
|
30
|
|
|
杜楼
|
40
|
|
|
仇湖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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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头
|
20
|
|
|
墩西
|
35
|
|
|
双新
|
45
|
600
|
|
毛庄
|
50
|
|
|
双溪
|
25
|
|
|
新舍
|
50
|
|
|
长各
|
45
|
800
|
|
吉庆
|
20
|
|
|
宝祥
|
20
|
|
|
千步
|
40
|
|
|
合计
|
650
|
2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