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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海安县墩头镇人民政府 >> 墩头要闻 >> 文字新闻 >> 墩头镇社会服务中心便民手册
墩头镇社会服务中心便民手册
编辑:墩政 发布日期:2011-11-09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
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
已故复员军人配偶补助申请
便民服务
1.本人申请书               2.《复员证》复印件或《残疾证》复印件或《关于复员军人身份认定批复》复印件或复员档案复印件或会计档案等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或事实婚姻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6.审批表                  7.镇公示证明               8.村(居)公示证明        9.村(居)收入调查证明               10.固定收入情况申报表                11.再婚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证明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受理
村委会走访调查,核实申请人情况
符合条件的,村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报镇民政部门核查
报县民政局审批
镇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受理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不收费
30
墩头镇
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联系电话:88417098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2
优抚对象临时补助报送
便民服务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核实后签字盖章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生活困难情况
村委会初审,进行走访调查,签署意见
镇民政部门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退还材料,告知理由,做好解释
超过镇规定权限的县民政局审批

不收费 
30
墩头镇
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联系电话:88417098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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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3
尊老金申报发放工作
便民服务
90周岁以上老人的子女提供派出所加印章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90周岁以上老人的子女提供,经当地派出所加印章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报村民政协理员
村民政协理员经初审后,填写《海安县高龄尊老金审批表》一式二份,报镇民政办
镇民政办到社保站复核并加盖印章后报县民政局,民政局审核后返还一份登记表由镇存档
县民政局把审核通过的材料送至劳动局,由社保局统一打到指定开户银行,然后由民政局把存折本发放到镇,由镇发放给申领人

不收费 
 
墩头镇
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联系电话:88417098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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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4
长寿金申报发放工作
便民服务
百岁老人的子女提供,经当地派出所加印章的百岁老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百岁老人的子女提供,经当地派出所加印章的百岁老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报村民政协理员
村民政协理员经初审后,填写《海安县百岁老人情况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镇民政办
镇民政办复核并加盖印章后报县民政局,民政局审批后返还一份登记表给镇存档
在重阳节前由老龄办按实下拨给镇,镇再发放到百岁老人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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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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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5
办理农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便民服务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受理
村委会走访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
符合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受理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村民民主评议
报镇民政部门核查
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报县民政局审批
返还审核意见至民政办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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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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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6
农村五保人员审批
便民服务
申请人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

县民政局审批
经本人申请,村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后填写相关材料报镇民政办审核
接收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查,确定村委会是否核查
成立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对需复查人员进行调查确认
到户走访核查,了解情况
张榜公示拟纳入农村五保人员名单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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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7
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审批
便民服务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折通”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受理理
村委会走访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
符合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受理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村民民主评议
报镇民政部门核查
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报县民政局审批
报县残联审核

不收费 
20
墩头镇
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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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8
优抚医疗保障
便民服务
优抚对象出院后7日内提交住院医疗费发票、减免单、用药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折通复印件

优抚对象出院后7日内提交住院医疗费发票,减免单、用药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一折通复印件
镇民政部门审核
县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县人寿保险公司审核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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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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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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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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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9
优抚对象(病退军人)身份认定和审批
便民服务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镇民政部门初审,进行走访调查,形成综合材料报县
县民政局受理
不符合条件的,退还材料,告知理由,做好解释
市民政局审核
市民政局组织疾病鉴定
镇民政部门公示
县民政局整理汇总

不收费 
 
墩头镇
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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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0
优抚对象(参战涉核、复员军人)身份认定和审批
便民服务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镇民政部门初审,进行走访调查,形成综合材料
县民政局受理、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退还材料,告知理由,做好解释
镇民政部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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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头镇
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联系电话:8841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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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1
优抚对象(伤残新评、补评)身份认定和审批
便民服务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镇民政部门初审,出具书面意见
县民政局受理
不符合条件的,退还材料,告知理由,做好解释
市民政局审核
市民政局组织进行医学鉴定
达不到残疾等级,退还材料,告知理由,做好解释
镇民政部门公示

不收费 
 
墩头镇
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联系电话:88417098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2
优抚对象(三属)身份认定和审批
便民服务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镇民政部门初审
镇民政部门走访调查,核实申请人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退还材料,告知理由,做好解释
县民政局受理、审批
镇人民政府张榜公示

不收费 
 
墩头镇
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办
 
联系电话:88417098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初次参保
行政服务
身份证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至镇人社所填写《投保申请表》。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缴费手册到农村商业银行缴纳保费
 
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微机;打印首次参保人员的缴费手册
 
镇人社所为参保人开户,并建立参保档案

 

 
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参保对象为本镇行政区域内男、女60周岁以下无任何保障的农村人员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续缴
行政服务
(1)身份证原件;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

参保人直接持相关材料至就近的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缴纳保费。

 
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5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行政服务
(1)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一寸照片一张

 

参保人员至镇人社所填写《投保申请表》。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缴费手册到农村商业银行缴纳保费
 
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微机;打印首次参保人员的缴费手册
 
镇人社所为参保人开户,并建立参保档案

 

 
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本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实际缴费期限距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时间不得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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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6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行政服务
(1)《养老保险手册》;
(2)身份证;
(3)一寸照片一张

 

参保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镇人社所审核并录入基础数据资料、办理险种增加业务
 
收费窗口根据审核的票据收缴(补缴)医疗保险费
 
镇人社所根据缴费票据制作就医IC卡和就医病历本交参保人员

 

 
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7
失业人员就业登记
行政服务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3)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学历(技能)证书的复印件

 

参保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镇人社所审核并录入基础数据资料、办理险种增加业务
收费窗口根据审核的票据收缴(补缴)医疗保险费
镇人社所根据缴费票据制作就医IC卡和就医病历本交参保人员
失业人员携带材料至镇人社所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失业人员本人在《<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人社所将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南通市社区就业网,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资料齐全,随到随办,特殊情况下7个工作日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没有就业经历或没有正规就业的人员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8
退休职工、事业人员退休证年检协办
行政服务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企业职工退休证》、《事业人员离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证》。

 

参保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镇人社所审核并录入基础数据资料、办理险种增加业务
收费窗口根据审核的票据收缴(补缴)医疗保险费
镇人社所根据缴费票据制作就医IC卡和就医病历本交参保人员
失业人员携带材料至镇人社所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失业人员本人在《<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人社所将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南通市社区就业网,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退休人员到镇人社所便民服务窗口进行验证
镇人社所将退休人员的验证信息录入海安县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并在退休人员的《企业职工退休证》、《事业人员离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证》上记载验证信息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认证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和事业人员;
(2)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人员。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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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19
农村基础养老金经办
行政服务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子女参保的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镇人社所审核并录入基础数据资料、办理险种增加业务
收费窗口根据审核的票据收缴(补缴)医疗保险费
镇人社所根据缴费票据制作就医IC卡和就医病历本交参保人员
失业人员携带材料至镇人社所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失业人员本人在《<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人社所将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南通市社区就业网,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退休人员到镇人社所便民服务窗口进行验证
镇人社所将退休人员的验证信息录入海安县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并在退休人员的《企业职工退休证》、《事业人员离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证》上记载验证信息
申领人至所在村办公室填写《基础养老金申领表》
申领人所在的村办公室核实申领人基本条件并组织公示,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汇总后报所在镇劳动保障服务所
镇人社所审核基础养老金人员领取资格。将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微机登记。将全镇汇总后报县农保经办机构
经县农保中心业务科核定后,镇人社所按村发放基础养老金领取证和存折

 

 
申报时间为每半年一次(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办理时间为三个月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凡年满60周岁(2009年12月31日前)、未享受任何社会保障待遇的祖居本县的农村居民,且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子女均已参保并正常缴费的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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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20
劳动合同鉴证
行政服务
1、初期合同:
1)就业登记证(首次就业或失业再就业的);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转移单位);
3)身份证及学历证明;
4)录用备案登记表(每人一份);
5)录用备案花名册(一式五份);
6)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
2、续订合同:
1)续订合同花名册(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
 

 

 

企业负责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
镇人社所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核对无误后进行鉴证签章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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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21
企业职工工伤认定
行政服务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工伤事故报告卡》;
4)《工伤事故报告书》;
5)受伤害人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表;
6)旁证材料两份(须有旁证人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负责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
镇人社所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核对无误后进行鉴证签章
县人社局职能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报县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受理
镇安监站、人社所审查

 

 
工伤认定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30个工作日内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22
劳动争议调解受理
行政服务
1)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诉书;
3)劳动合同书
 

 

企业负责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
镇人社所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核对无误后进行鉴证签章
县人社局职能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报县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受理
镇安监站、人社所审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向镇人社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经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履行
 
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50个工作日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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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办公地点
备注(依据的政策法规)
23
招工广告审核
 
行政服务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并加盖公章;
4)加盖单位公章的招聘简章。
 

 

企业负责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
镇人社所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核对无误后进行鉴证签章
县人社局职能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报县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受理
镇安监站、人社所审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向镇人社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经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履行
 
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镇人社所将单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岗位进行广播报道。
企业人事负责人至镇人社所填写《单位空岗登记申报表》。

 

 
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
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注
2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
行政服务
申报人提供以下证明:
(1)正式发票
(2)出院小结
(3)药费清单
(4)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负责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镇人社所
镇人社所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核对无误后进行鉴证签章
县人社局职能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报县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受理
镇安监站、人社所审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向镇人社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经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履行
 
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镇人社所将单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岗位进行广播报道。
企业人事负责人至镇人社所填写《单位空岗登记申报表》。
申报人提供申报证明进行申报
农医办结报员收理,并填写交接单。
将申请材料送县农医办进行审核。
发放报销款。
取回报销款。

 

不收费 
60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联系电话:88415076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事项)
申报材料
办理
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 注
25
一孩生育服
务证办理
行政服务
1.结婚证;
2.户口簿;
3.双方身份证;
4.女方一寸照片两张;

到村领取、填写孕前筛查表、《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申请表
双方村委会加盖公章
一方户籍地不在本地的,需提供其户籍地出具的相关婚育证明,并由其所在村及镇计划生育部门加盖公章
女方需出具县计划生育指导站TORCH检测(优生检测)证明
带齐办理材料

免费
每周三、五
计生办
马银珍
18921621811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事项)
申报材料
办理
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 注
2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行政服务
1.双方身份证
1.户口簿
2.结婚证
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带齐证件材料到计生办办理
到各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并经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免费
即办
计生办
马银珍
18921621811
 
27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行政服务
1.身份证
2.户口簿
3.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婚者: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当事人带齐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免费
即办
计生办
马银珍
18921621811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事项)
申报材料
办理
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 注
28
再生育一孩,照顾生育二胎生育证办理
行政服务
1.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籍证
4.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女方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夫妇双方填写《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表》
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送交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生办审核
 
送县审核、审批
 
张榜公示通知当事人人。
 

免费
镇审核15个工作日内;县审批30个工作日。
计生办、
蒋俊山
15365505021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事项)
申报材料
办理
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 注
29
社会抚养费征收
行政服务
1. 户口簿
2. 本人身份证 证及子女身份证
3. 结婚证
4. 出生医学证明
5. 其它

立案
取证
 
送达告知
 

下达决定书

免费
一个月
计生办
魏如珍
18921621812
蒋俊山
15365505021
刘翔
15365505080
 
30
信息管理
行政服务
1.     结婚证
2.     身份证
3.     出生医学证明

采集信息
微机录入
 
核对

免费
 
计生站
周巧妹
15365505022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事项)
申报材料
办理
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 注
31
奖励扶助工作
行政服务
1、户口簿
2、本人身份证 证及子女身份证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光光荣证

村里受理、初审
村级公示
 
镇审核、公示
 

县审核、公示

免费
每年一月份
计生办
魏如珍
18921621812
 
32
育龄妇女流产手术
技术服务
4.     姓名
5.     住址

术后随访
登记
进行检查
 
进行手术

免费
每周一至周五
计生服务站
鲁爱萍
15365505020
 

墩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既便民服务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 别
(便民服务事项)
申报材料
办理
程序(流程)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 注
33
育龄妇女取、放环
技术服务
1.     姓名
2.     住址

登记
进行取、放环

免费
同上
计生服务站
鲁爱萍
15365505020
 
34
超声波检测
技术服务
1.     姓名
2.     住址

登记
进行检测

免费
同上
计生服务站
鲁爱萍
15365505020
 
35
育龄妇女B超检查
技术服务
1.     姓名
2.     住址

登记
进行检查

免费
同上
计生服务站
鲁爱萍
郑桂风
魏如珍
 
36
避孕药具发放
技术服务

由妇女主任到镇计生办登记领取。
各村妇女主任到村发放

免费
同上
计生服务站
魏如珍
189216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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